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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御史元振公传,俨公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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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1 12: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家风】御史元振公传
灵秀珠峰 2017-11-15
公姓邵氏,讳元振,字仲网,世居高邮,康节公之十四世孙。曾祖讳彬,荫补著作郎。祖讳玹,不仕。父讳哲,赠御史。母吴氏,封孺人。
公生而颖敏,通达《春秋》,五经诸史无不涉猎,天性纯孝。父早世,奉母克尽孝道。念母痛冬月思桃,徧求弗得,焚香拜天,愿以身代母病。夜梦一老人东园中授二桃。至晚往东园东林中觅之果得二桃,持以奉母,而病即愈。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也。
一日早起往东门拾遗金一囊。公坐候所失者至晚不至,持归告母。母曰:“急还之。”次日仍往拾金处候之。见一人行泣而来,公问之。曰:“吾父坐狱当死,昨鬻产得金百两以赎父命。不意醉酒,竟失其金。”公验实乃还。其人欲将一半谢公。公笑曰:“我何不得全囊,而受汝一半乎?”其人叩谢。
英宗至治壬戌举孝廉,初授河阳令,民有陈旺杀母诬执其妻弑姑,狱成二年不决。公至讯之见其容状非杀姑者,竟释之。乃置其夫于城隍冷室中,夜半密令一人装鬼状而说之曰:“汝杀母而诬其妻,罪当死。吾为救汝,按状祷于神。”陈乃如言按状求祷,遂执见公,而服其罪。人皆异之。
泰定丙寅岁荒,公于发粟以济,檄两上不报,乃竟以公帑之余,尽给以赈民。民得活者以千计,又招归流傭四千六百余口。致和戊辰红巾贼乱,河南、山东一路屠城掠地杀人伤人,势凶莫敌。一日寇次河阳,民皆惊惧。公慰曰:“我在勿忧也!”乃开门纳寇,备酒肴以礼待其首。公告曰:“河阳连年荒旱,民穷财尽。汝等必欲宁先杀我以代民。”贼感其诚,即掷刀而去。
明宗即位,嘉其贤,擢御史。时天历乙巳也。公至西台有中贵犯罪,主司欲出之。公执曰:“犯法者罪人,吾但知有罪人,而不知有中贵。掌法者天子,吾但知有天子,而不知有主司。”乃按其罪。后主司给诸中贵,命公征西蜀,以害公。公至彼招抚,不两月而贼降。
至顺辛亥丁母忧,服阙不起,隐居教授。四方豪杰之士多从之。至正丁亥其子俨拜诸暨州同,迎父禄养。公在诸暨日与乡士大夫吟咏山水,不眎尘事。尝诲其子曰:“居官须守清、慎、勤三字。毋从己欲以指民情;毋穷民财以伤国本。”暨之民咸感其德,辛卯二月以病卒。是年冬十一月葬公于泌水西渡龙堂东原。享年六十有七。诞生之辰,至元癸未九月初三也。娶郑氏,子二。长曰俨,次曰仪。所著《义》二十卷、《问刑详览》十六卷、《吟风稿》十八卷。

附 俨公小传

公讳俨,字民望,宋翰林学士,为御史大夫元振公之子。自幼好读,深明易理,拜诸暨州同,入宦祠、县志。迎父同禄养卒,因兵乱不能归柩,葬泌水西渡龙堂。生官福等三子。想返祭其祖,遇兵乱难回。三子各择地而居。公卒于至正丙午六月十三日,享年六十二岁,葬五指山祖茔之东。
——本邑花亭逸王廷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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