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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成帝(公元前51前-前7年)时--邵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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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6 12: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详谳门》: 成帝时,邵广盗官幔二帐,坐死。其子宗、?乞自没为奚官奴,以赎父命。  
      《晋书》列传第四十五:坚字子常。博学善属文。永嘉中,避乱江东,拜佐著作郎、抚军参军。讨苏峻,赐爵都亭侯。累迁尚书右丞。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幔三张,合布三十匹,有司正刑弃市。广二子,宗年十三,云年十一,黄幡挝登闻鼓乞恩,辞求自没为奚官奴,以赎父命。尚书郎硃暎议以为天下之人父,无子者少,一事遂行,便成永制,惧死罪之刑,于此而弛。坚亦同暎议。时议者以广为钳徒,二兒没入,既足以惩,又使百姓知父子道,圣朝有垂恩之仁。可特听减广死罪为五岁刑,宗等付奚官为奴,而不为永制。坚驳之曰:“自淳朴浇散,刑辟仍作,刑之所以止刑,杀之所以止杀。虽时有赦过宥罪,议狱缓死,未有行小不忍而轻易典刑也。且既许宗等,宥广以死,若复有宗比而不求赎父者,岂得不摈绝人伦,同之禽兽邪!案主者今奏云,惟特听宗等而不为永制。臣以为王者之作,动关盛衰,嚬笑之间,尚慎所加,况于国典,可以徒亏!今之所以宥广,正以宗等耳。人之爱父,谁不如宗?今既居然许宗之请,将来诉者,何独匪民!特听之意,未见其益;不以为例,交兴怨讟。此为施一恩于今,而开万怨于后也。”成帝从之,正广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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