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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雍公6世、博公4世邵谔、邵莪(邵峨)生年考——
(引用专业人士论文)
永庆注:从论文中看主持“邵局”的内侍邵谔“绍兴十四年(1144)四月,依北宋“两府提举“的旧例,高宗命宰执秦桧提举修造浑天仪,由内侍邵谔专门负责浑仪的制作。”按此推测邵谔的生年在1114年左右,1011+5*30=1162,为博公4世孙可能性似乎不大。待考!
——《故宫博物院院刊》2006年第6期·念第128期 第45页 祭器、礼器、“邵局” ——关于南宋官窑的几个问题 唐俊杰 【内容提要】作者在多年积累的考古实物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文献,探讨了与 南宋官窑密切相关的诸问题:如南宋陶质祭器的使用与特征,王晋锡、邵谔与 礼器局、邵局、修内司官窑的关系,南宋官窑生产的仿青铜礼器瓷的性质与用途 等。作者认为,王晋锡之陶质祭器的烧造与邵谔之修内司官窑的建立,是先后发 生在南宋绍兴年间的两件不同的事件,两者之间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南宋陶 质祭器与官窑仿青铜礼器瓷在形制及用途上有本质的区别。 【关健词】陶质祭器王晋锡礼器局南宋官窑仿青铜礼器瓷 南宋官窑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杭州老虎洞窑址的发现,有 关修内司官窑的争议逐渐趋于一致,南宋官窑的研究也似乎归于明朗。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些固 有的问题并未得到很好地解决,如什么是南宋陶质祭器?南宋陶质祭器的烧造与修内司官窑的关 系,官窑仿青铜礼器瓷的实际用途等。由于这些问题与修内司官窑的置窑时间、官窑生产的性质与 特征等问题的研究紧密相连,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南宋官窑研 究的当务之急。 ………… 三、关于“邵局”与王晋锡 《坦斋笔衡》载:“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 青器,名内窑,纯泥为范,极其精致。油色莹彻,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与旧窑大不侔 矣。”(3)邵成章为邵谔之误,已成共识,邵谔提举后苑、号邵局也是事实。 后苑(或后苑造作所、后苑作生活所等)是内廷机构之一,隶属入内侍省,其职责是“掌造作禁中及 皇属婚娶之名物”,其下设有很多作坊。北宋靖康元年(1126),因军事紧急,钦宗诏令罢内外官司 局一百余处,只留后苑作“以应奉道君皇帝”,南宋沿置。虽然后苑并无窑作的相关记载,但南渡以 后,随着需求的扩大,考量当时的实际情况,朝廷在后苑下设立第一座官窑一修内司官窑应是合 理的。因为官窑本来就是为皇室提供御用瓷器,从某种程度上说,其供御特性与后苑是相同的。 邵局是个什么机构呢?《研北杂记》云:“绍兴中秦桧粉饰太平,用内侍邵谔主修礼乐器,百 工隶之,谓之邵局。"《容斋笔记》载:“秦桧修礼乐,文太平,止专用一宦者主之,人呼为邵局, 今浑仪乐器中,犹铸邵名,礼乐之器,间有不合经典处,是欠名儒讨论。”但据文献记载,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史》卷一三〇《乐志第八十三·乐五》:“时给事中段拂等讨论景钟制度,…遂遵用黍尺制造,钟成,命左仆射秦桧为之铭…” (2)《咸淳临安志》卷一《行在所录·皇城图》。 3)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九《窑器》,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 4)《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第一百十九》:“后苑勾当官无定员,以内侍充掌苑囿池沼台殿种执杂饰,以备游幸。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属婚娶之名物。” 5)《宋史》卷二三《本纪第二十三·钦宗》:“(靖康元年正月)罢内外官司局所一百五十处,止留后苑以奉龙德宫。"《咸淳临安志》卷一〇《行在》所录“内诸司”。 6)元陆友:《研北杂记》,万历秀水沈氏刻宝颜堂秘笈本。 7)《永乐大典》卷一九七八一《邵局条》。
了绍兴十三年参加过车辂仪仗的制作外,邵谔并未参与礼器局的造作活动”。秦桧专用邵谔主修 的所谓礼乐器实际是指观察天象的浑天仪。《宋史》卷八一《律志十四》记:“于是命秦桧提举,时 内侍邵谔善运思,专令主之,累年方成。"由于浑天仪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且铜料耗费众多, 北宋旧例先造木质小样,经检验准确后,再由宰执提举,内侍副之,“置局如样制造””。南渡之 初的绍兴二年(1132),高宗就命太史局令丁师仁等造浑天仪,由户部收买原料,临安府“和雇” 工匠。但由于缺少“浑仪之法”和“铸作之工”,终未成功。绍兴十四年(1144)四月,依北宋“两府提举“的 旧例,高宗命宰执秦桧提举修造浑天仪,由内侍邵谔专门负责浑仪的制作。由于邵谔提举后 苑,其下有高手工匠数百,有能力完成制作任务。这项造作工程耗时数年,先后有众多工匠参 与,即所谓“百工隶之”。因此,所谓“邵局”实际上是民间对当时邵谔所领浑仪制作机构的称谓。 南渡之初的绍兴年间是南宋重建礼乐制度的高峰期,而礼乐制度涉及许多方面,包括仪仗、冠 服、祭器、法物、宫架大乐、律历等。浑天仪虽为观察天象的仪器,但它与礼乐制度不无关联,《宋史》 在记述南宋重制浑天仪的相关章节中,首语即为“中原既失,礼乐沦亡。故后人的笔记杂文将其 归于“文太平”的礼乐器也不失为全过。 就在邵谔专主浑天仪的同时,南宋更为重要的一项造作活动即礼器局也在运作之中。同邵谔 制作浑天仪的机构一样,礼器局也是临时机构,而具体器用的造作则是由王晋锡负责实施,这在文 献中有明确记载。王晋锡为朝廷制作礼乐器的种类很多,有铜、陶、玉、石等,其下势必有较多临时 性作坊,而烧造陶质祭器的窑作只是其中之一。绍兴十六年(1146)十月,宰相秦桧等向高宗进呈新制礼乐 器,礼器局的任务业已完成,礼器局随即被撤销,王晋锡的临时窑作理应随礼器局的其他作坊一起 撤销。 入内内侍省作为内廷宦官署,其主要职责是在皇帝、后妃居所承担饮食、寝居等日常生活的侍奉、 执役等事务,间或勾当御药院、内东门司、合同凭由司、后苑、龙图天章宝文阁、军队引见司及翰林院等 内廷机构。同时,为加强朝廷的监督和管理,宋代也经常临时差遣内侍勾当(南宋称干办)朝廷的重要 事务,即“中使”外任,督察众务。鉴于北宋后期内侍专权,祸及朝廷,南渡以后,对内侍的管理多有 加强,如严禁内侍使臣与兵将往来,内侍官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等,“中官只令承受宫禁中事,不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会要辑稿》第四十三册《舆服一之二一、二二》:“有诏,车辂仪委工部尚(书)莫将、户部尚书张澄,同内侍邵谔制造。" 2)《宋会要辑稿》第五十三册《运历二之一四、一五》:“徽宗宣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诏置讨论制造玑衡所,以宰相王黼总领,内符师成副之。先是黼奏得方士玑衡之书,造小样验之,于天运合如唐一行之制,乞命有司置局如样造。” 3)《宋会要辑稿》第五十三册《运历二之一八、二五·绍兴浑天仪》。 4)《宋史》卷八〇《律历志第三十四·律历十四》。 5)《宋会要辑稿》第五十七册《崇儒七之四六》:“绍兴十六年十月二日,御射殿召辅臣观新制郊庙礼器…”《中兴礼书》卷一〇《吉礼十·郊杷祭器二》:“(绍兴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工部状…本寺契勘,昨系礼器局添造到大礼铜、陶、竹、木礼器并景钟大乐等,未经官司雅饰,伏乞朝廷指挥令工部军器所一就修整施行。批送工部依所申。”
预闻他事”。礼器局不是内廷机构,其负责人是给事中段拂,王晋锡只是临时差遣。因此,王晋锡在 入内内侍省虽是邵谔的下属,但在其临时干办朝廷交办的其他事务期间,他并不需向邵谔负责。 据文献记载,绍兴十九年(1149),为朝廷添修陶质祭器的机构是临安府,原因是当时的工部 军器所无法完成陶质祭器的添修任务,而临安府有添修太庙陶质祭器的经验和能力”。从老虎洞窑 址发掘的情况看,内窑的烧造时间起码延续至南宋中期以后。如果邵谔之内窑确是为烧造陶质祭器 而设,礼器局撤销后,其窑场尚在,朝廷为何将这次添修任务先交由工部军器所,再由临安府来承 担呢?如果内窑只是烧造陶祭器的初始窑场,礼器局撤销后,又改为烧造御用瓷器,那么绍兴十九 年之时,其窑场也还在凤凰山下,朝廷为何舍近求远、避重就轻,将数量达460件之多的陶质祭器交 由临安府来处置呢?如果礼器局撤销后,内窑由临安府接管,换言之,内窑由内庭机构后苑变更为 临安府管辖,文献记载又为何将内窑的建制始终归于内廷机构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绍兴 十九年之时,邵谔之内窑尚未建立。临安府担此重任当是权宜之计、无奈之举。从《坦斋笔衡》看, 邵谔提举后苑、号邵局在前,置窑于修内司在后。邵谔完成浑天仪制作的时间大约在绍兴后期, 其内窑的设立当在其完成浑天仪的制作之后,最早不及绍兴十九年(1149),最晚不会超过被罢职的绍兴 三十二年(1162)。 邵谔专修浑仪与王晋锡充礼器局的起始时间虽然相近,但二人所承受的事务及结束时间却大不 一样,内窑的设立自然与王晋锡无关。因此,王晋锡参与礼器局的陶质祭器的烧造,与邵谔之内窑 的建立,这看似复杂又容易误解的记载,实际是指先后发生在南宋绍兴年间的两件不同的事件,二 者之间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当年邵谔“置窑于修内司”,既是巧合也是必然,因为这里有制瓷所 需的原料,又离皇宫后苑较近,便于管理和运输。考量当时南宋朝廷的实际情况,随着各项造作活 动的进行,特别是礼乐器的制作完成,在皇城根下置一小型窑场,既满足了宫中用瓷的需求,也是 当时的财力和物力所能承受的。 陶质祭器的使用并非南宋首创,在北宋官窑建立以前,朝廷就将陶质祭器用于郊祀,原因是礼 家所谓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故言陶质祭器必及官窑的说法是片面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第一百十九·入内内侍省》。 2)《中兴礼书》卷一〇《吉札十·郊庙祭器二》:“(绍兴)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指挥大礼仪仗等自来年正月一日令有司检举修整…窃见太庙陶器见委临安府添修,伏乞朝廷指挥一就令临安府添修制造,后批造工部依所申施行。” 3)《咸淳临安志》卷一〇《内诸司》中所记载的“雄武营山上"的青器窑即为“内窑”,亦即修内司官窑。 4)《宋会要辑稿》第五十三册《运历二之一八》:“至是命秦桧提举修制,其后委内侍邵谭专主之,后浑仪虽成,至绍兴三十二年谔亦罢职,遂以浑仪付太史局安设焉。” 5)《宋史》卷九八《礼志第五一礼一·吉礼一》:“元丰六年,详定礼文所言,本朝吴天上帝、皇地柢、太祖位各设三牲,非尚质贵诚之义,请亲祠圆丘、方泽正配位皆用犊,不设羊豕,俎及鼎七,有司摄事亦如之。又篮、簋、尊、豆皆非陶器,及用龙杓,请改用陶,以耀为杓。”
唐俊杰 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 198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长期从事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主持或现场负责杭州南宋太庙遗址、南宋皇城遗址、南宋德寿宫遗址、南宋御街遗址、南宋钱塘门遗址、南宋乌龟山窑址、宋元老虎洞窑址及富阳泗州宋代造纸遗址、临安宋元天目窑遗址等考古发掘项目。主持编撰《南宋太庙遗址》、《南宋御街遗址》、《南宋恭圣仁烈皇后宅遗址》、《南宋临安府治与府学遗址》等系列考古发掘报告。合作撰写《南宋临安城考古》和《南宋官窑》等专著。主要学术论文有《南宋临安城御街考辨》、《宋代官窑的发展脉络及影响》、《南宋官窑的产品特点和生产方式》、《汝窑、张公巷窑与南宋官窑的比较研究》、《关于修内司窑的几个问题》、《祭器、礼器、‘邵局’——关于南宋官窑的几个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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