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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档新读:千金寨邵家大院的对日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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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14: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档新读:千金寨邵家大院的对日抗争
我要评论来源:抚顺新闻网 2013/3/26 14:27:44  作者:高 群
 
日本炭矿向县公署呈文说明征地事宜(图一)
    100年前,提起千金寨邵家大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民国元年的时候,邵让之就已在千金寨开办了抚顺第一商场,名闻遐迩,富甲一方。当时,他的(堂)兄弟邵献之、邵敬之、邵贡之等,也都是千金寨有名望的人物。在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日本炭矿要在千金寨铺设一条铁路复线,因拓展铁道需要征地,与邵家发生了一起官司。在官司中,县知事程廷恒站在国人(邵家)立场,日本炭矿以及奉天日本领事馆不断向中方施压,最终在奉天交涉署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各让一步,使事态得以平息。日本炭矿虽然还是征到了地,但邵家勇于抗争的态度也使日本炭矿不得不收敛其无理与嚣张。

邵献之的呈文(图二)
    民国二年六月十七日,抚顺千金寨住户邵献之向抚顺县公署呈文“日商违约,勒买房基,确难遵命履行”。文中称:“日前,蒙传谕知悉,日人预展宽铁道、购买民之房基一事,闻命之下,不禁悚然。惟该日人所买房基,东西宽参丈六尺,南北长二丈七尺,已经于本年阴历四月间出租与集军屯张富山名下,建盖房间,每年租价一百六十元整。民之家口均赖此款得以生活。现下伊之买价未给祖价十分之一,使民坐以待毙,实难从命,仰恳我监督俯恤民情,以宣统三年四月十四日协约内第十一条仅有或延长铁道时必须收买民地,并未载有展宽铁道亦得收买民地等语,照会日署,设法绕越,则民幸甚。倘不能达到绕越目的,亦可照民出祖价值,每年按期由炭坑领取。如再不然,民之始终卖价非照祖价赔偿十倍之数,民万难遵谕履行,是以缮呈一份,叩恳监督公鉴。”

奉天交涉署文件(图三)
    同年六月二十日,千金寨邵葆琛、邵葆琳等又向抚顺县公署呈上“日商勒买房基,恳恩照约阻止,以安生业”,文中称:“因民等有祖遗园地一块,坐落本街东头路南,从前虽系偏僻之地,现因日商在铁道南收买地基三分之二,但民之地基,商家尽欲迁移,即变为市中之场所。以今春,经民葆琛出租与张美章盖房,东西宽六丈,南北长二丈五尺,每年租价一百三十元;郑继贤,东西宽五丈,南北长二丈五尺,每年租价一百一十元;萧花荣,东西宽三丈,南北长二丈五尺,每年租价七十二元;刘福东,东西宽二丈五尺、南北长二丈五尺,每年租价五十元。除租外,下余数丈,预民自盖房间。又葆琳现已租出吴庆有,东西宽五丈,南北长三丈;张同仁,东西宽五丈,南北长三丈,每年共租价二百二十元。现日商倚持强权霸买,显违清宣统三年协约,而日商意欲宽占抑价勒买,其损人利已,有碍民生。况民等赖此租项得以生活,虽刀锯鼎镬加于其身,民等万难从命。是以叩恳监督,体恤民艰,照会日署公平办理,则即感矣。”
这起因日本炭矿征地而起的官司,打了两个多月未见分晓。其间,日本炭矿庶务课多次致函县公署给予协调,县公署也多次行文给奉天交涉署请求协调日领事馆。在奉天交涉署传邵家进省商谈的同时,日本炭矿急于施工,差点儿与据理抗争的邵家酿成重大冲突。
    在当年的八月三十日,抚顺县警察事务所呈报县署:“千金寨街东铁道口,现在日本重修。今日,邵葆琨之弟阻其不容修造,拥使苦力多名,与日人势欲凶殴,除饬西路区官带警前往弹压外,理合呈报鉴核。”抚顺县署当即回复:“来函得悉‘邵葆琨之弟拥使苦力多人,如炭坑自由动工,势将斗殴等情’,查此案昨奉交涉署电传邵姓等晋省,想必有办法,业将此意函告炭坑,并劝其俟价议妥,再行动工,可将此意转告邵葆琨之弟,静候宪示,勿滋事端,免生交涉,并派警妥为弹压,是为至要”。
抚顺炭矿致程廷恒的公函(图四)
    当日,警务长再报:“适据日本通译面称,今日上午十二钟无论邵姓如何即行动工,该日本预备召人,尚有守备队强制弹压,该邵姓亦备多人,势成骑虎。日人令警务长弹压邵姓,而邵姓凶横已极,实难允其要求,事关紧急,再报监督,速带通译贵临亲理交涉,不然恐染成巨祸。”当日,程廷恒发电报给奉天交涉署长:炭坑今晨自由动工,邵氏聚众出阻,几酿冲突,幸彼此派警解散。邵葆琨昨遵令赴省面谕,望早日解决。
    时隔一月,官司终于有了眉目,应该是奉天交涉署协调双方的结果,最终达成了一致。

抚顺炭矿庶务科致县公署公函(图五)
    十月四日,抚顺炭坑庶务课长山上吉藏致函程廷恒:“先日横川庶务课员为付大山坑下邵献之外二名之买收地价至贵署时,闻贵署对伊曾云,此后如买收同地附近等处之时,须与贵署恳谈等情,已尽悉矣。贵署所知此回复线工事着手之际,敝社本欲避买邵家之地,故为此事曾向本社关系课三番二次交涉,奈因线路布设之设计上必须使用该地,故终烦贵国交涉员之手将该地收买矣,当初断无藐视人民之资产意思,并于此后如必需同处之一部分时,必以公平之价买收,决不使地主受累,望将此意谕示伊等,专此。”十月六日,程廷恒知事批示:传邵氏来县,将此译文交阅。
    日本炭矿最终以小洋八百三拾元收买了邵家150坪地(1坪合3.3平方米),官司至此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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