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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寧波經緯本家問“非婚生子”如何入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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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14: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寧波經緯本家問]
1、“非婚生子”一般屬於“隱私”,譜中記載要慎重。似應征求其父母意見,如愿意含糊當作正妻(或偏房)之子,可遵從照記,而不必載其無名份的生母之姓氏。如在人名之后加注“非婚生”字樣,似不太穩妥,容易引起當事人的爭議与不快。
2、同安續譜時遇到一非婚生子隨母改嫁,原來隨繼父姓邵氏,后繼父又將他改姓祖父(入贅邵氏)原姓許氏,以繼承原籍之姓。
3、此人屬副廳級干部,檔案名已改為許氏。而邵氏續譜不收許氏。征求他本人意見,他愿以生身父母(均邵氏)及繼父戶籍之姓為据,恢復為邵氏裔孫入譜,并登譜中的“鄉賢錄”。編委會遵重本人意見,并將他列為“顧問”与“鄉賢”。這樣處理,比如實注他為“非婚生子”穩妥,也有利于內部團結。——可供參考。
4、還有因敏感政治原因不得不曲筆記載的事,要妥善處理。例如同安邵氏“土地攺革”中有兩名鄉紳,被“按定額”當作“惡霸地主”槍斃。而絕大多數宗親認定該兩人既非地主也非惡霸,屬于“土改運動”錯定錯殺。如果照寫為“惡霸地主”被殺應該,則家屬子女不服,村民也憤憤不平;而如果寫為“錯殺”,政府肯定不予認可,因“土改”案子至今并无平反過。最后編輯部折衷,采用福建沙縣人、前政治局委員、空軍司令張廷發將軍兒子張常胜八十年代被“D”批槍斃,至今爭議頗大,張廷發審定的《沙縣張氏族譜》采用其子“病故”的隱晦寫法,以折衷曲筆隱晦“路綫斗爭”的遺留問題。參照這种寫法,同安兩名被殺的邵氏鄉紳,也折衷改為當年系自然死亡,以回避敏感的政治評判問題。這樣寫并非信史,但目前也只能暫且這樣處理了。(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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