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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李清
邵李清,字泽民,1901年2月出生在本县上邵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8月由千家驹、钱兆鹏介绍入中国共产党,任支部委员,分工农运工作。1927年6月任中共武义临时县委委员,11月任中共武义县委书记。
邵李清根据党中央有关农民运动的批示精神,在邵宅村发动贫苦农民,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民协会,他被推选为主任。邵李清一面领导农会实行“二五”减租,一面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建立了村党支部。他把村里庙会的100多亩粮田收归农会,分配给60多户无地少地农户耕种,又打开邵氏宗祠粮仓,把400余担积谷借给困难户度荒。
1928年8月3日,邵李清主持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在徐英指导下,贯彻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全县东南西北四个区委,并于次日与县委委员倪云腾一起带领党团员40余人,到隔屋村惩办了欺压农民的恶霸林新福,鼓舞了群众,震慑了敌人。同年9月13日,武义、永康两县党组织在桐琴召开联席会议,决定进行联合秋收暴动。由于条件不成熟,暴动失败,反动政府狂搜捕共产党员和“暴动分子”,悬赏缉拿邵李清。在这危急关头,邵李清一面通知各基层支部和农民协会转入隐蔽联系,一面由杨海涛护送到义乌,由义乌党组织安排他到华溪乡里塘村任教,并参加当地党的活动。
1930年1月,邵李清回到武义,在王村附近的大公山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浙武红军游击队,由徐金财担任总指挥,邵李清任党代表。红军队伍迅速扩大到2000多人,当时党中央的《红旗日报》专题报道了武义红军游击队成立的消息。
这年3月邵李清亲自带领红军袭击后陈村的恶霸陈子贤及其保卫团,当场击毙陈子贤及团丁2名,缴获土枪9支。首战告捷,军威大振,红军队伍进一步扩大到3000多人。
邵李清非常重视红军纪律,认为这是站住脚跟、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为此他亲自为红军制订了四条纪律。战斗之余,他还亲自带领红军,帮助当地农民劳动生产。随着红军队伍的扩大和斗争的节节胜利,红军中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违法乱纪行为相继暴露。邵李清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顿红军,公开处决腐败变节分子。
邵李清为加强红军的武器装备,做了大量的筹集工作。1930年8月他离开武义,亲自到上海购买枪支弹药。由于奸细告密,不幸于9月13日在上海被捕,10月2日在兰溪台基刑场英勇就义,时年29岁。临刑前,他给妻子陈春凤写了绝笔信和诗,说:“人虽死精神不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嘱咐“汝静心以待,必有光明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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